loading ...

2006-10-13 | 改革工会制度势在必行

分享
标签: 工会  企业  工会法  社会  工人 

(改革工会制度势在必行)

中国工会制度,已经越来越不适应我国经济的发展,甚至严重制约了我国经济发展的后劲。存在最大的问题是无法促进员工工资的提高。这些问题集中在:

一是国有企业的工会只是企业的一个附庸,根本谈不上为职工提供利益保障,工会不是为职工说话,而是看领导的脸色行事,甚至站在企业的利益上侵害职工利益。只会增加企业的负担。    

二是民营企业、外资企业很多都没有建立工会,而且连员工基本保障都没有。目前民企的职工权益,恐怕更多要看企业老板的良心。这是违反《工会法》的,但是我们根本没有相应的法律对这种违法行为进行制裁。

三是工会的力度不够。工会还缺乏切实履行该基本职责所需要的相对充分的条件。例如,从工会的独立性看,在干部任用方面,县级工会干部多数是老同志,文化水平低,思想观念落后,开拓创新意识淡薄。而基层不少工会干部属于兼职,专职干部的人数则由工会与企业协商决定,干部的选拔、提升、工资报酬均受制于企业的管理者或所有者;在财务方面,尽管法律规定企业应该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向工会拨缴经费,“无正当理由拖延或者拒不拨缴工会经费”的,工会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或申请强制执行,但企业拒缴工会经费在实践中仍是家常便饭。从法律规定看,虽然《工会法》明文规定了工会享有的诸多权利,但这些权利条款大多表述为“可以要求……”、“有权要求……”、“有权提出意见”,既在语言表述上留有太大的弹性空间,又没有针对企业规定较为明确的法律责任。

四是工会的作用不明显。工会工作还固守在计划经济时代的职能定位,停留在发文件、搞评比、组织检查之类,甘于作为“纽带和桥梁”。是个官僚机构。而且,在数以万计的三资、民营企业里没有建立工会组织。在很多私营企业中工会根本不存在,就是有也形同虚设。在国营企业中,工会成了经营者的挡箭牌,成了行政管理的一个橡皮图章似的机构。工会组织的缺失以及其形同虚设的现状使中国的工人权益得不到应有的保障,近年来,企业拖欠、克扣职工工资、擅自延长工人劳动时间、擅自解除劳动关系、拒不为工人缴纳“三险”等现象司空见惯,对工人搜身、体罚、非法关押甚至殃及生命等事件也屡见报端。这些侵犯职工法定权益的问题已严重影响社会安定。

由于工会制度的不完善,工会组织力量的薄弱甚至缺失,使工会维权工作无法实现。造成员工在老板面前,永远是弱势群体。因此,改革工会制度势在必行。只有这样才有助于促进内需,提高就业,促进整个社会的良性发展。提高低收入者尤其是占中国人口绝大多数的工人与农民的收入,以进一步扩大内需,才是保证中国经济步入可持续增长的正途,也只有如此,才能真正降低失业,促进就业,舒解社会紧张,稳定社会秩序。

分享 分享 |  评论 (3) |  阅读 (?)  |  固定链接 |  类别 (时事点评) |  发表于 23:42
搜狐博客温馨提示:搜狐博客官方不会要求参加活动的各位博友缴纳任何的手续费用。请勿轻信留言、评论中的中奖信息,更不要拨打陌生电话及向陌生帐户汇款,谨防受骗!识别更多网络骗术,请 点击查看详情
正在读取评论信息...
您还未登录,只能匿名发表评论。或者您可以 登录 后发表。
 
  *中国人爱国心,搜狗输入法爱国主题皮肤下载>>
表  情:
加载中...
回复通知: 同时用小纸条通知对方该回复